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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驾车这些携作或要了你的命

2016-7-5 10:54| 发布者: z68o| 查看: 3057| 评论: 0|来自: 南京日报

摘要: 每年夏天都是交通事故高发时节。近日,南京不少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交通参与者一些不经意的细节和携作,最后都成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 穿拖鞋开车,汽车撞上绿化带随着气温升高,一些司机图凉快,干脆穿 ...

每年夏天都是交通事故高发时节。近日,南京不少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交通参与者一些不经意的细节和携作,最后都成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

穿拖鞋开车,汽车撞上绿化带

随着气温升高,一些司机图凉快,干脆穿拖鞋驾车。

6月27日上午10点,六合交警大队宁连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宁连高速竹镇出口处有轿车撞绿化带。民警抵达现炒到,一辆黑色丰田小车停在路边,车头右边损坏严重,一男子站在离车不远的护栏边,脚上穿着一双人字拖。

这名男子告诉交警,他姓王,是该车司机。事故发生时,他手机响了,就在他扭头从副驾驶座上拿手机时,不小心脚踩在了油门上。他赶紧踩刹车,可拖鞋滑下了脚,就这一两秒的慌乱中,车子冲上了马路中央的绿化带。幸好当时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提醒拖鞋虽轻便,但因与人的脚没有完全接合,如遇紧急情况需踩刹车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以及踩不到刹车踏板等情况,甚至出现鞋子卡在油门或者踏板上的情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穿拖鞋和高跟鞋开车,与“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一样,都妨碍了安全驾驶。因此,穿拖鞋驾车是违法的,可处以记2分、罚50元的处罚。

阳光刺眼,紧急避车撞到树上

夏季耀眼的阳光也是交通事故一大“杀手”。6月14日8时许,江宁交警大队淳化中队接到报警,一辆轿车撞上了路边的行道树。

当时,王先生驾车自西向东行驶至104国道土桥桂园南路路口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对面路口逆着光驶过来。因为阳光刺眼,直到电动车行到王先生面前,他才看清人影,赶紧急踩刹车打方向,结果车辆失控撞上了路边的树。

交警提醒在阳光下驾驶出行,司机最好戴墨镜。下午2点到5点阳光格外刺眼,这个时段开车出行,要注意防范。另外,连续开车3小时要休息一下,经过上下坡和路面宽阔、树木等遮蔽物较少的路段时,要适应光线强弱的变化,提前降低车速,小心慢行。

撑伞骑车,追尾轿车摔断胳膊

夏季雨水较多,雨伞事故也随之增多。

6月28日上午,六合竹镇金磁家园附近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小轿车的交通事故。六合交警大队竹镇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轿车车尾部被撞瘪了,电动自行车车头也变了形,地上还散落着许多塑料碎片。

在竹镇医院,电动车车主赵某告诉交警,早上出门时没找到雨衣,便拿了把伞,边骑车边撑伞。没一会儿,她觉得撑伞的胳膊有点酸,便将膳低一些。因伞沿挡住了部分视线,她没留意到前方有行人过马路,等发现时赶紧转龙头,可这时车已完全失控,径直撞到停在路边的一辆斯柯达轿车尾部。赵某摔倒在地,右臂骨折。

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因此,边骑车边撑伞的行为违法了交通法规。此外,单手骑车不利于控制车辆平衡,遇险情无法及时腾出手控制刹车和按车铃。所以,雨天骑车最好选择雨衣作为遮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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