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九寨沟5A级景区管理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体制,是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九寨沟5A级景区的法定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条文的执法主体。 近年来,少数游客违反九寨沟“沟内游、沟外住”管理政策和其他管理规定,扰乱了旅游秩序。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我局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游客沟内留宿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对游客沟内留宿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对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之规定,介绍沟内住宿并招徕游客,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处罚; 三、对妨害管理局执法人员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不遵守持票排队验票、持票依次登车等管理规定,影响旅游秩序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望各社严格遵守各种涉旅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文明开展各项活动,不倡导携带污染自然环境的方便面、自热饭等食材,自觉协助配合我局执法人员执法活动开展,共同维护好九寨沟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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