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南阳同城网 首页 南阳新闻 查看内容

女子为救夫贩毒终审改判死缓:我的愚昧毁了家庭

2018-7-3 09:03| 发布者: 485_sf| 查看: 2701| 评论: 0|来自: 中国青年报

摘要: 34岁的朱小小(化名)曾贩卖、运输毒品45千克,所涉案件为江苏镇江建市以来数量最大的涉毒案。   2016年12月9日,她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此后,她提出上诉,希望法院能考虑她的 ...
34岁的朱小小(化名)曾贩卖、运输毒品45千克,所涉案件为江苏镇江建市以来数量最大的涉毒案。

  2016年12月9日,她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此后,她提出上诉,希望法院能考虑她的实际情况。

  今年4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对朱小小予以改判,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朱小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江苏高院经审理查明,朱小小确系家庭成员身患重病,以及4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等原因走上犯罪道路,其犯罪所得基本用于家人治病及家庭基本生活开支,并非用于个人享受挥霍,朱小谢公安机关扣押的4张银行卡案发被查扣时已基本无存款。

  “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数量是基础,情节更重要。”江苏高院认为,朱小小所涉毒品虽然数量巨大,但鉴于其并非毒枭或职业毒贩,且此前并非涉毒人员,亦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能够认罪悔罪,综合考虑其犯罪动因、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事实情节,朱小小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从一开始抗拒,到逐步认罪悔罪,到一审判决死刑后的绝望,再到慢慢树立起信心,以自己的悔过教育他人,最后终审改判,我们一直用心在教育感化着她。”镇江市看守所副所长陈文霞说,不仅如此,朱小小写下的7本日记、3万多字,也记录着她救赎的心路历程。

  朱小小是广东省揭阳市人,2004年与丈夫朱欢结婚。婚后,两人开了间小型网吧,虽然收入不高,但生活过得平淡而充实。10年间,他们有了4个孩子。

  2014年5月,小网吧整顿关闭,家中最重要的经济来源没有了。

  2014年7月21日,朱欢遭遇严重车祸,朱小小回忆道,丈夫全身都肿了,昏迷着躺在床上,全身插满管子,“那天,我的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医生告诉她,朱欢可能成为植物人,即便醒来,智力也相当于4岁孩子。治疗期间,最高一天花销6万元。本就不富裕的家负债累累。

  一个名叫陈建的男子来医院探望时,对她说有赚钱机会可以介绍。10多天后,陈建打来电话,要她充当中间人帮忙买毒品,可以从中赚取7元/克的差价。

  “当时满脑子都是挣钱救老公,心里还是蛮感激他。”在此之前,她找人借钱都被拒之门外。她也知道贩毒违法,内心惶恐不安。每次拿到货后,她甚至不敢多看,即刻脱手,让亲戚唐三运往外地。她也曾因害怕想过退出,但因为一直要用钱,她没能拒绝。

  2014年12月9日,她在医院被警方带走时,丈夫朱欢的补颅手术刚结束3天,仍意识模糊,她贩毒获利的8.7万元所剩无几。

  “没想过要害人,赚钱就是为了救丈夫。”起初,法律意识淡薄的她,不了解贩毒的严重性,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是被上家抛弃的“棋子”。

  在看守所,管教民警看出她思想上的转变,一次次找她谈心,鼓励开导她悔罪学习。一次谈话中,民警问她,知不知道有多少未成年人在吸毒,这给作为母亲的朱小小“当头棒喝”。

  她曾看到,瘦到脱形的22岁吸毒女孩,同监室与她同龄的吸毒者反复进出看守所,还有因为吸毒截肢保命的人。

  “我感到惭愧,我的愚昧和冲动,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也毁了自己和家庭。”她说。

  她写了7本日记,并拜托民警,等自己被执行死刑后,转给家人。她大女儿7岁,小女儿不足周岁。她计划着提前写好给孩子的信,让孩子每年都能收到,直到18岁成年。

  改判后,朱小小在写给镇江看守所的感谢信中说,“请放心,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我会以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回报大家。”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文章信息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投稿/广告/合作邮箱511006333@qq.com|网站地图|南阳同城网 ( 黔ICP备16004385号-3 )

GMT+8, 2024-5-7 07:53 , Processed in 0.03048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